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中共云南中医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云南中医学院关于加强对院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实施纲要》和《监督办法》的贯彻落实,结合社科部、公共课程部实际,制定本监督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教育,强化监督,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和促使党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不断推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二、监督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以正面教育、事前监督和预防为主;坚持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预防性监督和惩治性监督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监督其权力行使过程,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照章办事;监督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勤政敬业,积极开拓创新;监督其反腐倡廉,是否为政清廉,严于律已等。
三、监督的重点
(一)政治建设监督
1、加强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信念的监督;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指示情况的监督;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主要是对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
4、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重点抓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5、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监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6、加强对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主要是对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监督,严格规范“一把手”的从政行为。
(二)重大问题监督
1、做好对领导决策的监督。突出对决策程序、过程的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部门党政集体讨论研究,加强对决策执行和决策效率的监督,确保决策程序和过程的公开、透明。
2、搞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对执行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从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方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3、加强对各种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各类经济活动严格按照学院已经建立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办理。
(三)热点问题监督
1、加强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的监督。实行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防止损害学校形象的乱收费。
2、加强对图书、教材、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办公用品采购等的监督,防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考试、招生、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引进人才等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四)重大违纪案件查处监督。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违纪干部的处理,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进行办理。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的措施
(一) 强化自我监督。领导干部要坚持理论学习,始终做到政治立场的清醒与坚定,进一步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
(二) 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班子内部要围绕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等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以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在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 强化组织监督。主动配合学院纪委、组织、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经常沟通情况,做好经常性监督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和职能部门坚持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年终考察考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等。
(四) 强化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部门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征询教职工意见;在年终考核时,教研室和部门要分别召开座谈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积极推行并不断完善部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对监督的要求
社科部、公共课程部的全体教职工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消除疑虑,坚持原则,切实履行对教研室、部门党政领导的监督责任,认真监督、大胆监督、积极监督、经常监督,为进一步推进部门的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科部及公共课程部党总支 社科部 公共课程部
2007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