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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07-03-27 浏览次数: 706次

社科及公共课程部党支部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暂行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社科部、公共课程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学风、教风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符合部门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部门处、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学院的改革、稳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与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优化部门育人和发展环境。
  2、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按照学院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创造性和实效性。
  3、经过十年左右的不断努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直属党支部和部门宣传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干部培训、教师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培训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部门的反腐倡廉教育既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又要面向部门全体教职员工,把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部门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教育部、省委高校工委和学院党委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
四、加强两支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处、科级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部门党政继续坚持与科室签订廉政责任目标书,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领导干部日常谈话和任前谈话;坚持每年组织科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处以上干部每年撰写一篇反腐倡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全院教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以廉洁教育促进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文化氛围。以丰富的形式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工,把专题学习和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 规范行政行为。凡涉及部门改革发展重要事项、人事变更、大笔资金使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基础上形成集体的意志加以贯彻执行,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学习、工作氛围。
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直属党支部要积极支持部门行政领导忠实履行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学管理与服务体系。不断强化管理意识,提高部门履职能力。
  2、 规范考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中医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云南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试行)》、《云南中医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云南中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3、 规范学术研究行为,杜绝学术腐败。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科研、职称评聘管理,规范学术研究,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制止学术造假行为。
  4、 规范部门经费支出管理行为。严格执行《云南中医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云南中医学院特定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六个规范”,坚决杜绝“小金库”,坚持“一支笔”审批,专人管理,严防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5、 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以及学院2005年制定的《云南中医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社科、公共课程两部门凡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标采购的教学器材、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程序操作,严防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 加强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直属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推进重要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
  2、 加强对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部门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重要工作、人才引进、人事聘任、津贴发放、经费使用等涉及部门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 建立健全认真落实副科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谈话诫勉制;处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一把手”同科室负责人以及其他教师谈话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副科以上干部向部门全体教师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制度;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依法保障全体教师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
七、强化责任追究,严处违纪违法行为
  1、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以及“在岗必有职,贻误必追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因在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无时效、五绩效、造成损失或使工作受到影响的情况依职权进行追究。
  2、 凡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六不准”规定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一律报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八、社科部、公共课程部副科以上干部,必须协同部门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云南中医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办法》任务分解表分配的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部门年终综合考核。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之解释权在直属党支部。
社科及公共课程部党支部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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